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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10 | 来源: 大皖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对于动手打人一事,李某表示是事实。其称,当时谢先生说话语气和态度也不好,常某某去和谢先生理论,并走进吧台,但被谢先生赶出来了,第二次,常某某又走进吧台,动了手,“踹了谢先生。”
李某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对于此事,自己多次去找谢先生道歉,当地的公安和单位纪委也都已经调查过,并给出了明确的结论,自己也受到了诫勉谈话的处理。
随后,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常某某,其承认当晚因为冲动动手打人,已多次上门道歉。“当时因为一个误会引发冲突,这一块我确实做得不对,踹了他,是我冲动了,公安机关和单位都给了处理。”同时,常某某也承认自己说了不当言论,并表示自己没有什么职务,是普通工作人员,“当时非常生气,讲了一句酒后气话,是在门外边和朋友说的,没有当着谢先生面说,也真的没有威胁他。”
4月10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陈某所在的襄阳市审计局机关纪委,工作人员表示,在接到谢先生举报后,单位立刻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形成了书面处理意见。意见书认为,陈某作为公职人员,事发过程中没有及时有效制止常某某殴打谢先生,且存在言语与公职人员身份不符的情形。因此,对陈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勒令其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要求其当面对酒店老板赔礼道歉。“我们根据调查事实对他进行了处理,合法合规。”
对于言语威胁一事,工作人员解释称,“陈某言语确有不当之处,是说了‘你现在别闹,以后再慢慢弄他’,但这话没有对老板说,是常某某当时情绪激动,陈某将其拉开后,在门外边对其进行的一种安抚。”
告知书(受访者供图)
谢先生在向福州税务部门举报之后,得到一份告知书,其中显示,福州经开区税务局对于谢先生反映的该局干部常某某殴打他人及在公众场所有不当言论问题,经调查,研究决定给予常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月10日中午,大皖新闻记者拨打福州经开区税务局电话采访核实常某某职务及处理,对方表示,会记录下记者采访要求,一到两个工作日内给到答复。-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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