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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3 | 來源: 央視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5月1日即將實施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將非銀行支付機構及其業務活動進壹步納入法治化軌道進行監管。昨天(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這部行政法規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這部行政法規將如何落地實施?實施後會產生哪些影響?壹起來聽專家解讀。設置換證合理過渡期 實現平穩過渡
非銀行支付,簡單來說,就是指不通過銀行,而是通過其他機構提供的支付服務。比如,我們經常用到的支付寶、微信支付等。
《實施細則》明確了根據新規換發新的支付機構許可證的程序和時間表。換證過渡期設置為《實施細則》施行日至各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截止日。同時,考慮到部分支付機構許可證到期時間與《實施細則》施行日期較近,這些支付機構的過渡期放寬至12個月。
換證過渡期滿,中國人民銀行將按照新規重新換發支付業務許可證。記者了解到,支付機構滿足條件的,也可以選擇提前申請換發支付業務許可證。
招聯首席研究員 董希淼:過渡期給予了支付機構充足的時間去准備。同時,原來這些支付機構的支付牌照有效期是5年,每5年就要申請延期壹次,這次新規實施後,支付機構取得的支付牌照是不設期限的。
實施細則還明確,適當下放部分支付機構變更事項審批權限,減少審批層級。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 溫彬:比如說,變更公司名稱或者注冊資本等,只需要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受理、審查、決定。這將提高行政許可的審批效率,有利於建立健全高效、快捷的變更事項辦理機制。
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全國共有183家非銀行支付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年交易量超1萬億筆、金額近400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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