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调车椅压死后座弟弟,为何车企被判无责?
因坐在第三排的儿子被汽车座椅挤压而亡,这对夫妻将车企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车辆座椅调节无自动感应回缩功能,存在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请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00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请。承办法官表示,法律不认可“有损害就一定是生产者责任”的逻辑,“监护不仅是亲情,更是责任”。

女儿调车座压死小儿子
家长起诉车企索赔200万被驳回
据了解,案发当天,宗先生驾驶商务车载着妻子吴女士、5岁的女儿和2岁7个月的儿子外出。据宗先生事后向派出所警员描述,10时左右他们到医院看病,妻子坐在第二排右侧,女儿在第二排左侧,儿子则在第三排左侧座位玩手机。
10时30分许,车辆在路口等红绿灯时,妻子突然发现女儿把座位调得很低,转身一看,座位竟压到了儿子的头,孩子趴在座位下毫无动静。宗先生紧急停车施救,送医后,小儿子因缺氧缺血性脑病抢救无效死亡。
悲痛之下,宗某夫妇将车辆生产公司告上法庭。他们认为,案涉车辆座椅调节没有自动感应回缩功能,压力过大存在设计缺陷,且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车企未尽到警示义务,请求法院判令车企公开道歉并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00万元。
而车企辩称,案涉车辆经国家强制认证,座椅为手动调节且符合国家标准,用户手册中已明确提示儿童安全座椅使用规范,不存在不合理危险。事故根源是家长未履行监护职责,未使用安全座椅还放任儿童自行操作。
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宗某夫妇的诉讼请求。
为何法院会作出这样的判决?针对案件中的核心争议,记者采访了时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现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奚少君。

焦点一:车辆座椅是否存在“设计缺陷”?
记者:家长认为车辆座椅调节没有自动感应回缩功能,属于设计缺陷,这一主张为何未获支持?
奚少君:判断产品是否存在设计缺陷,关键看两点:一是,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二是,是否存在未达消费者合理期待的不合理危险。
案涉车辆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座椅调节是手动操控,可随时停止、锁定或回调,调节幅度在合理范围内,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这也意味着座椅功能完全由使用者自行控制,没有外力介入的不合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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