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称认购商品房不到一年同户型降200多万
“购房时他们承诺楼盘后续再降价,前期认购者都可以享受,但现在又拒绝我的调价要求。”廖先生称,协商未果后,自己拒绝继续支付首付款,但开发商以认购书约定为由称将扣除他已支付的20万元定金。

开发商曾发出催款函,称不缴纳购房款将没收20万定金。
对此,记者曾多次联系涉事楼盘销售经理何某,均未获回应。6月2日该楼盘销售人员称,廖先生认购的房子已经为他办理了退房退款,目前此事已经解决。但廖先生称仍未收到退款,自己也在催促开发商。
商品房认购不足一年同户型降价近300万元
据廖先生介绍,2024年5月,他通过一地产公司销售人员,了解到位于深圳南山区的“赤湾汇广场”(现名为“南山1978半岛擎峯二期”)楼盘正在售卖商品房,“他说楼盘的部分房源备案价已经下调至7.7万元/平方米,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打85折销售。
“地产销售人员和楼盘销售一直和我说房价不会再低了,只有这么几套,而且承诺如果后续再次降价,前期认购者都可以享受。”廖先生称,因对方的承诺,2024年5月9日,他在该楼盘的营销中心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认购了该楼盘1栋2单元5301房,认购总价为1354.26万元,并当场支付了定金20万元。
廖先生称,当时自己还没有购房资格,但深圳市正在调整购房政策,新政出台后自己可以获得购房资格,“开发商让我们先交定金,等有了购房资格再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此外,廖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双方一直没有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进行“一手房预售认购书网签”。
“在认购房源后,开发商就要求我分批支付首付款,要不然不能保留房源,一共支付了131.2622万元,打到了开发商的指定账户。”廖先生称,加上此前缴纳的意向金、定金,一共支付了161.2622万元。
今年2月,廖先生获得了购房资格,本想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却意外得知该楼盘部分房源大幅降价。他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查询得知,开发商下调了部分房源的备案价,以廖先生认购的1栋2单元01户型为例,此次开发商对7—42楼的01户型(共34套)房源下调了备案价,下调后均价约为6.4万元/平方米,比廖先生2024年购买时的总价相比,平均下调了200多万元,“同样的楼栋,同样的户型,我认购的房源总价是1354万元,超出了7-42楼最低总价近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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